比特犬为什么叫斗牛梗?
这问题问得,就好像美国人把约翰·列侬叫做“列侬先生”一样愚蠢。 首先我们要搞清楚一个问题,就是什么是斗狗,什么不是斗狗。我这里没有刻意区分纯种狗和非纯种狗的意思(当然,如果你拿纯种赛级犬和纯种观赏犬去比较,那确实是没有意义的)。我这里讨论的斗狗,是近代人类通过杂交等方式为狗狗设定的竞技场(宠物)游戏——这种游戏和原始人用石块打死野猪或者分得女人有什么区别呢?
你问我为什么要搞这么个问答——因为,我看到太多太多的傻子,把这种人为设定的竞技游戏当成了原始人的狩猎方式,然后把现代宠物狗的斗性归罪于先民没有做好基因传承工作。 事实上,人类的先祖在驯化动物的时候,最先得到的并不是作为猎物的野兽,而是作为伙伴的家犬。家犬在早期的人类社会里,主要的作用并不在于打猎(打猎更多的是公猎犬的事情),而在于保护、看家和助战(进攻时开路、撕咬敌人的裆部等等)。早期的家犬是有很强的护卫天性的,但是非常弱小的犬类是不可能具备这样的天性(狗强不了)。所以,从狗的起源上说,斗性是继承自护卫天性的。
为了便于理解,我们可以把野生的犬类比成没经过训练的小孩子。我们人类从野生状态下进入文明时代,同时把狗也带进了文明时代 (注:这里的文明不是指现代城市文明,而是指社会形态开始建立在阶级基础之上的时期,也就是青铜器时代)。但我们人类进入文明时代的同时,我们的敌人也同样进入了文明时代(无论是制作兵器还是建立国家都意味着战争形态的变化)。所以,对于狗来说,他们的对手同样进入了文明时代。这时候,作为人类的伙伴,狗需要一项新技能来面对新时期的挑战——这项新技能够明确的是,必须是通过后天学习的。于是,在人类的帮助之下,狗学会了怎么和更强大也更聪明的人类竞争。但是,他们永远不会忘记自己来自荒野,他们天生热爱自由,不喜欢被束缚。为了保持他们的好斗天性,同时也为了他们在竞争中不会失去本能的反应,他们的斗性会被严格限制在游戏中。
现代的斗兽游戏虽然看上去很残酷,但这是人类为了保持住犬类的斗争天性,而在他们祖先的斗争中提炼出的精华部分。离开这个游戏环境,让一只斗犬失去了争夺头领地位的机会,他们也就慢慢丧失了斗性。最终,斗犬变成了懒犬、馋犬…… 最后提一下,关于美国将列侬称作“列侬先生”的问题。其实,这是个翻译上的错误。列侬本来应该是RONNO,而RONNO先生的英文是Mr. RONNO。不过,我怀疑造成错误的原因是不是由于对摇滚乐不了解的翻译者以为“列侬”就是“LENNON”,然后按照“LENNON”先生的拼法写了“RONN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