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块钱的拉布拉多?
2011年12月3日,南京交警五大队在宁洛高速汤水口匝道处查获一辆车牌为“京P173**”的轿车。该车驾驶人赵某拉载4人欲前往台州,因赶时间,于是花了100元在一个不知名的地方购买了一只拉布拉多幼犬。令人惊讶的是,这只来历不明的拉布拉多幼犬竟然价值1000元,而该车4名乘客竟没有一人知道此犬从何而来,就连驾车驾驶人赵某自己也说不上来。经检查,该犬没有相关出生证明及防疫证明。最终,赵某所购的拉布拉多幼犬被没收,他和同车4人分别接受了安全教育。(新华网)
从动物保护角度而言,爱狗人士把偷来的狗、捡来的狗甚至在路上碰到的流浪狗带回来喂养,也算是一种善良之举。但无论如何,将这些没人养、没人要的狗交给有正规渠道和良好经营环境的宠物店或动物保护组织也是一项更好的选择。而对那些不知何从何来的狗,最好不要冒领,毕竟在狗身上打疫苗、做驱虫都是要花费一定金钱的,而花一百块钱买只没有出生证明和防疫证明的狗,万一染上什么病就不好了。
再者说,若是喜欢狗狗,爱狗之人,也不必非得养只狗来证明自己。因为爱一个人,对一个人好,有很多方式,不一定要“形式”。你可以为贫困地区的孩子捐本书,捐件衣服,甚至可以给他买只鸡,但是你不能偷只狗来献殷勤。毕竟,即使爱狗也要有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