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布拉多黑色咬人?
前几日,发生了一起拉布拉多咬的事件,具体的事件原尾,小宠带大家来看一下:浙江金华,一对夫妻来金华送孩子,途中在火车汽车北站买了只拉布拉多犬,回家后因为小孩闹别扭咬了狗。而因为这个事发,父亲被狗咬伤,母亲被咬成轻微伤。
而因为这件事情,我想起来的两件事,一件是小时候,我的叔叔用拖鞋拍大腿,他养的一条日本土狗,脖子被严重掐伤,另一件是我大姑姐家,孩子用手中的勺子,使劲向哈巴着身子摇头欲走的疯狗嘴中灌注食物,被咬了大腿,到医院打了6天的针。上述的3个人,用我叔叔的话说:“都是爱狗的人”!
从文明讲,我不喜欢“爱狗人士”这个说法,因为猫和鸟以及花草树木,甚至路上的蚂蚁,我都可“爱”,我还可“爱”人,当然我也“爱”狗,但我不是“爱”狗人士。
从讲理讲,拉布拉多属于大型犬,如果如报道所指,这只拉布拉多是刚领回家,未做任何驯化的野性还在的“野种”(也可能是串种),咬人正常,让人赔偿也合理。但如果不是,是已经经过主人家多年的驯化和熟悉环境后而咬人,则拉布拉多主人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但这件事,我也不能完全支持拉布拉多主人的理,因为拉布拉多如果长期关在屋里不是狗天性。若让它在乡下疯跑,不是也非狗天性?何况主人明知道拉布拉多是猛犬,还让小孩靠近,小孩家长也明知拉布拉多是猛犬还让送过来玩,都是原因,都有责任。
最后,说说我对此事的看法:法律不应制约爱,但爱应节制,特别是以伤害别人,尤其是以伤害别人来爱,更不行。在这个事件中,小主人被打,大主人被咬。我并没有看见有关拉布拉多的任何报道说法说他打了小主人。虽然拉布拉多没有对我不致伤害,但很多狂犬病知识我知道,在被这些大型犬咬伤后,打疫苗预防狂犬病是正确的,可是,如果因打疫苗而致命,人是否有权拒绝?而拉布拉多主人,显然没有尊重别人的选择。